依法治国小常识(依法治国的道理)

本文目录一览:

  • 1、高中政治关于依法治国的知识点 急啊
  • 2、小学生简短宪法知识有哪些?
  • 3、普法的小知识50字
  • 4、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什么
  • 5、中学生法律小知识

高中政治关于依法治国的知识点 急啊

第四课 民主政治 依法治国

一、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1.民主的涵义(A)

从根本上说,民主主要是指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包括国体、政体、政党制度等。

2.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包括国体意义上的民主和政体意义上的民主。(A)

3.社会主义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B)

①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根本准则,因此,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②人民当家作主是由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所决定的。公有制为主体,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我们的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即人民民主。

4.民主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和主要目标

(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性)

1)民主与富强、文明、和谐一起,构成社会主义的四位一体的目标。

2)邓小平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才能调动全国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而共同奋斗;才能把人民群众的智慧集中起来,形成正确的决策,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5.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B)

1)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的主要内容(民主在当代中国的主要实现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制度。

2)民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表现(B)

①中国的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

②中国的民主是由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在中国,享有民主权利的人民范围包括一切不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③中国的民主是以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可靠保障的民主。对敌专政,以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④中国的民主是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的民主。

6.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B)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①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②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③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④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A.基层群众自治体系的主要内容

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

B.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意义

广大城乡群众通过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

二、民主与法制

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A)

1)社会主义法制的含义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定的体现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意志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和守法的总称。

2)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内容)

①有法可依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根本前提。

有法可依就是指要立法,要制定各种法律法规。

②有法必依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节。

一切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办事,全体人民都要依法办事。

③执法必严

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体现。

他要求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严肃执行法律规定,切实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内容办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

④违法必究

社会主义法制强制力的体现。

它要求切实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2.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C)

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

①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产生的前提。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法制。

②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发挥力量的源泉

只有充分加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才能制定真正体现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社会主义法律;只有充分加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才能使社会主义法制得到自觉遵守、切实执行和严格监督。

2)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

①社会主义法制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②社会主义法制为人民行使民主权利指明了方向。

③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

三、实施依法治国方略(C)

1.依法治国的内涵

1)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

2)依法治国必须制度化、法律化

3)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2.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与党领导的关系)

1)坚持党的领导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2)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也领导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3)依法治国是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的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法治国。

3.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

1)概述:依法治国对加快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步伐,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3)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4)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4.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两者关系)

1)法治与德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

2)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

3)法治是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是以其感召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

4)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5.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

建设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是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更加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2)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要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①在中国实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②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实行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目的。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共产党领导的实质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

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民主政治建设只能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也领导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小学生简短宪法知识有哪些?

小学生简短宪法知识: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

我国“宪法日”

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普法的小知识50字

普法小知识:

交通法规是个宝, 自觉遵守要记牢。 红灯停,绿灯行, 黄灯起步准备好。 先看左,再看右, 安全保证很重要。 警察叔叔来指挥, 伸臂抬腕车辆停; 左臂伸直右臂弯, 车辆缓缓向左行; 右臂伸直左臂弯, 左边车辆可通行; 行人要走斑马线, 一切行动听指挥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什么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十七大报告对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发展提出的基本目标和根本任务。

依法治国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根本保证。

依法治国的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彻底否定人治,确立法大于人、法高于权的原则,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个人意志的影响。

扩展资料:

法治国家的建成同整个国家的现代化是同步的。法的内容与形式,法律制度的模式选择及其实现,不可能孤立地存在与发展,而必然受当时当地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具体条件的影响与制约。同时,人们认识的提高和经验的积累也须要有一个过程。

特别是我国人口众多,幅员辽阔,情况复杂,历史包袱沉重。因此,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使其达到理想的境界,在我国大约还需要三十年以至五十年左右的时间。这一长期性决定了建设法治国家的历史性进程具有渐进性、持续性和阶段性的特点。

在这个问题上,既不能不顾主客观条件而操之过急,也不能不去做那些可以做到的事情而停步不前。如何实现在观念更新尤其是制度变革上的持续性,以始终保持这一历史性进程的发展势头;如何在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上选择某些重大改革措施,以影响和推动全局的进展,是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中学生法律小知识

1.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社会行为规范。与道德、纪律等规则相比较,法律具有三个最为显著的特征:一是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二是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三是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2.违法与犯罪

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根据其违反的法律,可以将它们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的情节比较轻微,相对刑事违法行为而言,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称为一般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

任何一类违法行为都有其法律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谓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第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第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罚当罚性,是犯罪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后果。

3.法律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

凡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党和国家对我们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无限关怀,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家庭保护,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学校保护,要求学校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社会保护,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社会保护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权的保护等方面。

司法保护,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

4.加强自我防范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其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而制定的。这部法律设专章规定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给我们划清了明确的是非界限。

许多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沾染不良习气开始的。我们一定要重视道德修养,自觉遵纪守法,谨慎交友,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习气,防患于未然。从小事做起,预防违法犯罪。

5.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我国法律规定:吸毒违法,贩毒有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把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列为严重不良行为;充斥着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的“电子海洛因”侵蚀和毒害未成年人的精神;邪教是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毒瘤。

我们只有学会分辨并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才会有健康幸福的生活。否则,我们会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

6.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青少年学会自我保护,不仅需要有保护自己的意识和勇气,也要有保护自己的智慧和方法:遭遇意外险情与伤害时,需要冷静,要学会运用最有效的救助方法;遭遇不发分子的侵害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特别是在双方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不要与其硬拼,而要讲究智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保住最大的合法权益。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维护权益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法律。非诉讼手段,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如果这种方式仍不能解决问题,我们就要使用诉讼手段,勇敢地到人民法院状告侵权者,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

7. 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

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要尊重他人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权利,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

广义的义务,既包括法律义务,又包括道德义务。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所谓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在我国,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8.维护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

依据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是我们成长和发展的基础。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当我们的受教育权被他人剥夺或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采用非诉讼方式或诉讼方式予以维护。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统一性、公益性的显著特征。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最主要的有三项:其一,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其二,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不得中途辍学;其三,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9.生命与健康的权利

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人身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侵犯。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民族的未来,其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

10.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人人都享有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权具体体现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人格尊严不可侮,侮辱者必将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害,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

公民依法享有对自己肖像的支配权,包括肖像制作权、使用权和获酬权。公民的肖像权不容侵害,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必要时可提起诉讼以讨还公道。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并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盗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权的两种具体表现。无论盗用还是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侵权者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11.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

隐私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权利。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的安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能够自觉地尊重和维护隐私及隐私权,是现代文明的标志。我们在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律己,尊重他人隐私的同时,还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12.法律保护公民的智力成果

所谓智力成果,主要指依靠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表现为科学技术成就、发明创造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智力成果权也称知识产权,通常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秘密等。

公民创造智力成果没有年龄限制,享有知识产权当然也不受年龄限制。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荣誉权不受侵犯。作为一个公民,当自己的智力成果受到侵害时,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还要积极参与社会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尊重他人的脑力劳动,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13.法律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公民依法享有私有财产继承权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犯时,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只有当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才可以继承。

依照我国继承法,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要按照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4.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民族风俗习惯获得尊重权、监督权等9项权利。

①消费者享有安全权。人身、财产安全,是公民在社会中生存的基本条件。

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有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

③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④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作为消费者,我们要保持应有的警惕,尽量不给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在侵权行为发生以后,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使不法经营者显露原形、受到惩治。我们作为消费者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市场秩序,做有修养、守秩序、道德高尚的“上帝”。

15.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要求。生活在法治国家里,人人都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16.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可依”要求建立体现人民意志、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有法必依”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执法必严”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严肃执法、严格执法,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这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违法必究”要求严格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17.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从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严格。

18.关心国家大事,正确行使监督权利

我国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参加国家管理、参政议政的民主权利。我们要关注国家建设、国家管理,对于改善环境、整顿秩序、维护治安等身边的事乃至国家大事,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自己建议。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我们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正确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利。反映情况应当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投诉和举报时,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也不能采用贴大字报、聚众闹事等方法。

19.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的义务

国家安全,包括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的机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国家的安全关系着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生死存亡。没有国家的安全,公民个人的安全就无法得到保障。

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也是青少年热爱祖国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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