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法律小常识(小学生法律知识小常识)

本文目录一览:

  • 1、校园法制安全的小知识整理
  • 2、小学生法律小常识大全
  • 3、校园法律小常识10条有哪些?
  • 4、法律小常识10条简短小学生有哪些?
  • 5、小学生法律知识有哪些?

校园法制安全的小知识整理

法制安全对于学生有很大的必要性,对于如何做好学生法制 安全 教育 将成为学校所讨论的重点。 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校园法制安全小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校园法制知识 一、校园教室活动安全须知

在教室内活动,有许多看起来细微的事情值得同学们注意,否则,在教室里也同样容易发生危险。以下就是同学们需要注意的几点:

1、 防磕碰。目前大多数教室空间比较狭小,又置放了许多桌椅、饮水机等用品,所以不应在教室中追逐、打闹,做剧烈的运动和游戏,防止磕碰受伤。

2、防滑、防摔。教室地板比较光滑的,要注意防止滑倒受伤;需要登高打扫卫生、取放物品时,要请他人加以保护,注意防止摔伤。

3、防坠落。无论教室是否处于高层,都不要将身体探出阳台或者窗外,谨防不慎发生坠楼的危险。

4、防挤压。教室的门、窗户在开关时容易压到手,也应当处处小心,要轻轻地开关门窗,还先留意会不会夹到他人的手。

5、防火灾。不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小鞭炮等危险物品进校园,杜绝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6、防意外伤害。不带锥、刀、剪等锋利、尖锐的工具,图钉、大头针等文具,使用时必须有老师指导,用后应妥善存放起来,不能随意放在桌子上、椅子上,防止有人受到意外伤害。

校园法制知识 二、校园课间活动注意须知

在每天紧张的学习过程中,课间活动能够起到放松、调节和适当休息的作用。课间活动应当注意以下几方面:

1、室外空气新鲜,课间活动应当尽量在室外,但不要远离教室,以免耽误下面的课程。

2、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能做剧烈的活动,以保证继续上课时不疲劳、精神集中、精神饱满。

3、活动的方式要简便易行,如做做操、跳跳绳等。

4、活动要注意安全,要避免发生扭伤、碰伤等危险。

校园法制知识 三、校园运动注意事项

1、 短跑 等项目要按照规定的跑道进行,不能串跑道。这不仅仅是竞赛的要求,也是安全的保障。特别是快到终点冲刺时,更要遵守规则,因为这时人身体的冲力很大,精力又集中在竞技之中,思想上毫无戒备,一旦相互绊倒,就可能严重受伤。

2、 跳远 时,必须严格按老师的指导助跑,起跳。起跳前前脚要踏中木制的起跳板,起跳后要落入沙坑之中。这不仅是跳远训练的技术要领,也是保护身体安全的必要 措施 。

3、在进行投掷训练时,如投手榴弹、 铅球 、 铁饼 、 标枪 等,一定要按老师的口令进行,令行禁止,不能有丝毫的马虎。这些体育器材有的坚硬沉重,有的前端装有尖利的金属头,如果擅自行事,就有可能击中他人或者自己被击中,造成受伤,甚至发生生命危险。

4、在进行单、双杠和 跳高 训练时,器械下面必须准备好厚度符合要求的垫子,如果直接跳到坚硬的地面上,会伤及腿部关节或后脑。做单、双杠动作时,要采取各种有效的 方法 ,使双手握杠时不打滑,避免从杠上摔下来,使身体受伤。

5、在做跳马、跳箱等跨跃训练时,器械前要有跳板,器械后要有保护垫,同时要有老师和同学在器械旁站立保护。

6、前后滚翻、俯卧撑、仰卧起坐等垫上运动的项目,做动作时要严肃认真,不能打闹,以免发生扭伤。

7、参加 篮球 、 足球 等项目的训练时,要学会保护自己,也不要在争抢中蛮干而伤及他人。在这些争抢激烈的运动中,自觉遵守竞赛规则对于安全是很重要的。

校园法制知识 四、校园交通安全须知

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4、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5、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辆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6、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壁墩。

7、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8、乘坐公共汽(电车)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9、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车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及他人。

10、乘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小学生法律小常识大全

小学生法律常识: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5、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扩展资料:

1、小学生要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2、小学生要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3、小学生要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虚心学习别人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

校园法律小常识10条有哪些?

1、在校时间学生不得无故离开学校,有事外出得向班主任请假。

2、学生上课要遵守纪律,要听从老师指挥,特别是体育课、活动课等,应在老师的指导下使用体育器材。

3、课间玩耍不打闹追逐,严禁爬围墙、爬树、爬走廊栏杆、攀校门等。

4、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在楼道玩耍,严禁从楼梯把手上滑下。

5、不喝生水,不买无证小摊的食品,不吃过期或变质食品。

6、不带利器及易燃易爆物品来校,不做危险游戏。

7、午间用膳要服从教师的要求,不在用膳时讲话、嬉戏或做其他事情。

8、注意用电安全,不要乱摸乱动教室、走廊等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开关、插座等。

9、学生放学回家要按时离开学校直接回家,不要在教室、校园内逗留,也不要在街头游逛。

10、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看清来往车辆,要走人行横道。学生乘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如摩托车、三轮车、货动车等),不乘坐超载车辆。

法律小常识10条简短小学生有哪些?

1、不知要用你的头和手伸出窗外;

2、下车时不要拥挤。 

3、不要用武力夺取机动车;

4、不要把东西扔出汽车。坐在前排的人不应该和司机交谈,这会影响司机的安全驾驶。

5、走在右边;

6、不要追逐,道玩游戏,在公路上玩球;

7、过高速公路时,要看清前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斑马线或立交桥,要走斑点线或立交桥,不版要权闯红灯!不要乱扔过往车辆。

8、一人在家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如有人敲门,先要从猫眼或门逢中看清来的人是谁,再决定是否开门。

9、单独外出时不要喝陌生人的各种饮料,不要吃陌生人给的糖果或其他食物,不要到荒凉或偏僻的地方玩耍。发现坏人,或者碰到紧急的事可以打110报警救助。

10、不要随便买路过摊位上的烤羊肉串等东西吃,路边的东西是不卫生的,吃了很容易生病。

扩展资料:

1、小学生要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2、小学生要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3、小学生要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虚心学习别人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小学生法律知识有哪些?

小学生法律知识有: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5、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6、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7、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8、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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