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业卫生小常识(职业卫生管理知识)

本文目录一览:

  • 1、化工行业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 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 3、不能从事职业健康监护岗位的人有哪些技巧
  • 4、职业健康安全防尘宣传标语
  • 5、有没有关于职业病的一些常识,粉尘可引起的职来病及预防
  • 6、炼油厂安全知识

化工行业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劳动者保护与职业病防治体系的完善程度是体现一个国家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化工行业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化工行业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一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职工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加护管理办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规范管理,立足公司实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公司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经20**年**月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制定20**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全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增强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益意识,逐步提高职工职业卫生素质。

3、加强对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要求,完善职业卫生资料,落实职业卫生各项工作:

(1)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真实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状况,在20**年的个人档案管理基础上完善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身体健康。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对从事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岗前、岗中、岗后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100%。

(3)对存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改造,并及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4、完善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按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

和上级公司要求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相应应急救援预案。

5、完善公司职业危害因素辨识与作业危害场所相应警示标志的制作与挂设。

三、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1、完善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按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公司要求完善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其管理制度等;完善公司涉及职业危害的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完善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体系;

2、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

根据上级公司要求落实职业健康管理目标:

0 —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为零;

1 —职业病发病率0、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100%、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达到100%、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100%;

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10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100%以上。

3、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落实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取证相关要求。

针对公司职业危害特点,立足“预防为主”的方针,利用20**年职业病防治周时间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将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纳入公司20**年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主要培训内容包括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上级公司要求及公司相关制度、职业危害岗位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4、检测职业危害因素、挂设警示标识

定期聘请具有监测资质的检测部门来公司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每月对各车间进行一次设备、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检查。保证职工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公司每周进行全厂卫生大检查,进行清洁生产,给职工提供一个清新、干净的工作环境。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工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5、提供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资金实行计划制度,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季度费用计划,确保劳动用品能够及时发放到职工手中,让职工在劳动生产中有效的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劳动防护用品购置费用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确定合格供应商,采购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保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质量,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部及各项目部具体负责对职工日常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的监管。对不佩戴、不正确佩戴、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采取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手段,确保每个职工都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职工健康监护

严把新员工入厂体检关。对新入厂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凡未按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予办理上岗手续。

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_188-20**及相关法律要求进行在岗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对离岗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在30日内对准备脱离所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或岗位的职工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按要求将检查结果告知职工本人。未按要求进行离岗检查的职工,不予办理离岗

手续。

完善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做到档案符合要求、管理有序。

7、加强职业病诊疗工作

在努力保持公司职工零职业病的前提下,根据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对需要复查的职工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有职业禁忌职工及时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工作岗位。

8、完善医疗卫生保护措施

医疗保证措施 :①强化协调、联系医院,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规范管理、落实防治措施,做好职工的健康教育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卫生防疫工作环境; ②及时配备应急药箱、防寒防冻劳保;搞好春秋两季环境卫生,有效控制疾病的流行。

环境卫生保证措施:每天做到场地清洁,房屋四周排水畅通,无污水死水、无病毒滋生的腐质物堆,生活垃圾统一处理;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每天下班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保证做到材料分类成堆,机械设备停放有序。

食堂卫生保证措施 :组织对食堂卫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全体员工进行监督,确保食堂卫生; 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体检;加强饮食管理,保证职工的营养素供给。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搞好职工食堂饮食工作,保证食品制作,饭菜做熟、营养合理。

个人卫生保证措施 :积极为职工搞好个人卫生创造条件,如修建洗澡堂、发放劳保用品等。 加强个人卫生的宣传,搞好形象教育,使每个职工能够从我做起,在为单位树立形象的同时,也做好自身的卫生保健工作,使自己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健壮的体魄投入到工作之中。

五、考核与总结提升

公司安环部负责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的考核与验收,督促并监控各项目的工作开展。

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纳入季度系统安全状态评价或综合量化评估考核,对落实不力的部门进行问责,并责成按时整改。

20**年底总结本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总结成绩与不足,为下一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山东天成化工有限公司

二〇**年一月五日

化工行业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二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结合山东省、海阳市安监局对工业企业职业卫生健康工作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特制订职业卫生三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杜绝职业病例。

(一)生产性粉尘治理方面

1、改革工艺过程。通过改革工艺流程使生产过程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从而消除和降低粉尘危害。

2、密闭、抽风、除尘。对本企业粉碎、拌料等容易造成粉尘飞扬的场所和工艺环节,采用密闭、抽风、除尘的方法,加设密闭设备、吸尘罩、通风管、除尘器等设备。

3、个体防护和个人卫生。

4、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现场的安全检查以及对防尘的综合管理。

(二)生产性毒物治理方面

1、通过“通风化、自动化”解决生产车间异味、废气的泄露,规划方案《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2、对于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毒性气体,采用局部排气并对有毒气体进行沉降、降温、凝聚、洗涤、中和、吸收和脱水处理,以实现安全排放。

3、为员工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三)物理因素危害治理方面

1、物理震动的生产环节及设备尽量设置在密闭、半密闭的环境,采用隔声降低振动源等工程措施;

2、缩短接触噪音、高温等物理因素从业人员的作业时间;

3、加强个人防护和监护。

二、完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制度,坚持不懈搞好“三级培训教育”。

三、坚持职业病“三级预防”原则,搞好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四、合理安排具有职业禁忌症员工的岗位,以免引发职业病。

五、对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每年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检测,及时整改不符合项目。

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为了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企业职业病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一、成立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

成 员:XXX、XXX、XXX、XXX、XXX、XXX

二、充分利用宣传栏、入职前培训教育以及多媒体设施进行职业危害宣传,提高企业负责人以及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意识。

三、完善和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操作规程。

四、强化对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的管理。在可能发生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五、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工作。确保各种职业危害工程控制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对监测到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环节,立即进行整改。

六、告知劳动者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相关警示标志与危害说明。

七、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做到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

八、接受职业卫生知识、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对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九、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化工行业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三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规定,同时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特制订职业卫生三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的最新精神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本厂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建立健全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的标准体系,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病管理水平;强化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制教育和宣传,切实把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做好职业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日常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消除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隐患,决不留死角,从而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做好每年接触有危害因素职工健康检查和各类职工健康普检工作,职工就业前体检率达到100%;在岗职工体检率达到100%;离岗前职工体检率达到100%;同时建立健全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2、在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充实,有危害因素作业场所工作环境检查率达10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志覆盖率达到100%,在主要生产车间的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率达到100%,使用率达到95%;

4、利用电视、宣传栏、各种学习讲座等活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活动,通过不定期的测评及相关问卷调查分析,职工对职业病防控重要性及有关知识知晓率达到95%;

5、逐步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及劳动强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环境,降低职工劳动紧张度和减轻压力及厌倦情绪,适当调整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营养膳食,注重工作期间的休息效果以减缓疲劳;

6、作业场所轻伤发生率控制在0.2%,职业病发病率为0,急性中毒发生率为0,不发生重大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

7、认真做好突发传染性疾病的预防、诊治和报告工作。

三、干预措施

一 规章制度实行过程中进行效果评估

在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现有的企业管理标准,由行政部,生产部牵头组织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对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目的是检验规章制度的可行性,是否合理进行综合评定,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具体为:

1、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急性职业病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

3、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4、职业卫生培训制度

5、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7、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9、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管理制度

10、职业病防治管理奖惩制度

二 宣传教育培训和具体实施部门及进度

1、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利用多媒体、宣传栏、映像资料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护的宣传活动;

3、每年开展“安全职业卫生保健知识”竞赛活动;

4、组织职工消防、触电、创伤急救的知识培训;

5、定期对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6、开展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提合理化建议活动,对职工参与职业卫生工作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7、结合开展职工职业安全卫生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分批举办职工职业卫生、健康促进、营养膳食及医学知识等视频知识学习大会,职工参与率每年递增5%;

8、对在岗职工进行岗位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自防、互防技能,对接触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待遇,职工签订率要达到100%;

(三) 加强日常管理,改善作业环境,落实职业防护措施

1、行政部负责有危害作业场所、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工作;

2、为了加强化学事故急救处理,在硫酸灌区加设喷淋装置;

3、由生产部监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由生产部、行政部定期对生产车间工人作业环境面貌进行整改,使生产环境、工人休息室等场所环境整洁、舒适;

6、由行政部做好绿化工作,增强企业绿肺功能;

7、由行政部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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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北京市家具制造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本市家具制造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保护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木质、金属家具制造企业(以下简称家具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第三条【方针原则】家具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第四条【经费保障】家具企业应保障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治经费的投入,确保建设项目评价、职业危害治理、作业场所检测、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健康体检等各项费用落实到位,费用应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第五条【达标创优】家具企业应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对职业卫生工作持续改进,不断改善作业场所劳动条件。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六条【生产工艺】家具企业应优先采用职业危害小的技术和工艺,积极使用无毒或低毒原(辅)料,以无毒代替有毒、以低毒代替高毒。第七条【生产设备】家具企业产生粉尘、毒物的生产设备,应优先采用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第八条【生产布局】家具企业应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做到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第九条【作业环境】家具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职业危害特性,设置通风、排毒、除尘、屏蔽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达到GBZ2.1/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第十条【建设项目“三同时”】家具企业应加强职业危害源头治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三章 控制措施第十一条【通风净化】家具企业应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尘毒危害,采取局部排风、全面通风或混合通风等措施,降低作业场所尘毒浓度。(一)木制家具企业应在以下工序设置通风净化装置:1、锯、刨、铣、磨床、砂轮机等生产设备的产尘部位,应设局部排风除尘装置;2、干法打磨工作台(室)应设置下排风或侧排风的吸尘装置,打磨位置不固定时应采用移动式除尘装置;3、喷漆作业应在一个完全封闭或半封闭的、具有良好机械通风的专门区域内进行;4、涂胶、擦色、调漆、手工涂漆、晾漆等作业场所应设置通风装置,并划定作业区域。(二)金属家具企业应在以下工序设置通风净化装置:1、焊接作业点应装设固定式或移动式局部通风除尘装置,并保证送入足量的新鲜空气;2、除锈或清除旧漆作业应设置局部的排风系统和除尘装置;3、粉末静电喷涂作业应在一个封闭或半封闭的、不易积聚粉末的、具有良好机械通风的专门区域进行。第十二条【现场操作】涂装作业开始时应先开风机,后启动涂装设备。作业结束时,应先关闭涂装设备,后关风机。第十三条【个人防护用品】家具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应符合GB1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的要求。特种防护用品应具有生产许可证标识“QS”和安全标志标识“LA”。家具企业应随时检查防护用品是否损坏或失效,发现问题,及时更换。(一)木质家具企业1、锯、刨、铣、磨作业时,劳动者应佩戴防尘口罩、塞栓式耳塞或耳罩。2、干式手工打磨作业时,劳动者应佩戴防尘口罩和护发帽;3、擦色、调漆、喷漆作业时,劳动者应穿着液态化学品防护服,佩戴防渗透手套、护发帽和防毒面具。(二)金属家具企业1、锯、冲、扳金作业时,劳动者应佩戴塞栓式耳塞或耳罩。2、焊接作业时,劳动者应穿着焊接防护服,佩戴电焊手套、防烟尘口罩和焊接眼护具;3、金属打磨作业时,劳动者应佩戴防尘口罩和防冲击眼护具。4、清除旧漆作业时,劳动者应穿着液态化学品防护服,佩戴防渗透手套、防毒面具和眼护具。5、喷涂作业时,劳动者应穿着液态化学品防护服、佩戴防渗透手套、护发帽和防尘防毒面具。第十四条【危害源隔离】木质家具企业的手工打磨、涂胶、擦色、调漆、喷漆工序应隔离设置。金属家具企业的喷涂工序应隔离设置,焊接作业应在单独房间内进行,或以防护屏隔开。第十五条【公告栏】家具企业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第十六条【警示标识】家具企业应在可产生职业危害的工作场所和设备上,按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要求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第十七条【作业卫生】家具企业的作业场所不得住人。劳动者不得在尘毒作业区饮水、进食和休息。作业现场、生产设备、工件及劳动者身上的粉尘应使用吸尘设备清扫,严禁使用压缩空气吹扫。喷漆作业中所用溶剂或稀释剂不得当作皮肤清洁剂使用。第十八条【辅助设施】家具企业的涂装、打磨作业场所应设置更衣室,便服与防护服可以同室但须分柜分别存放。涂装作业场所还应设置淋浴室和盥洗室。第十九条【物料存放】家具企业作业场所盛放油漆、稀料的容器应密闭。在开启使用后应加盖密闭或存放在通风柜中。第二十条【应急设施】接触酸碱等腐蚀性液体的作业场所应设置事故应急喷淋、洗眼设备。第四章 管理措施第二十一条【职业卫生责任制】家具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责任制,明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业卫生职责,对本企业产生的职业危害承担责任。第二十二条【职业卫生管理】家具企业应当采取下列职业卫生管理措施:(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二)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建设项目评价制度、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健康体检制度、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制度、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和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等。(四)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应列明可实施急救的医疗单位,应定期演练并不断修改完善。第二十三条【危害因素检测】家具企业应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评价。当检测评价结果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时,家具企业应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直到符合标准要求后方可作业。检测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第二十四条【危害告知】家具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第二十五条【危害申报】家具企业应将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按照《北京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和变更申报,并对申报内容负责。第二十六条【防护设施维护】家具企业应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第二十七条【培训】家具企业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并建立档案备查。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各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对人体的危害;(二)各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及方法;(三)各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使用及维护保养;(四)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选择、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五)紧急情况下的急救常识等。第二十八条【健康监护】家具企业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相关作业。第二十九条【化学品安全技术中文说明书】家具企业应备有本单位使用的各种油漆、稀料、胶粘剂的产品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其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化学品成分、理化特性、对人体危害及其他危险性、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应急救治措施、有毒有害标识、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电话。该说明书应建档保存。第三十条【档案管理】家具企业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主要包括:(一)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二)建设项目预评价、竣工验收评价及政府部门审查、验收批复文件等资料;(三)政府执法部门执法检查时下达的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件资料;(四)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五)职业危害因素申报资料;(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资料;(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修保养档案;(八)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维护档案;(九)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十)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资料,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和内容、培训人员名单、考核成绩等;(十一)职业病病人档案;(十二)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十三)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附则】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试行。附表: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作业场所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列举.doc

不能从事职业健康监护岗位的人有哪些技巧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样张

编号:

区县:

接触职业危害劳动者

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

姓 名:

单位名称:

一、 劳动者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男( )女( ) 出生年月 : 年 月 户籍:上海( )外地( )

文化程度:本科以上( ) 大专( ) 高中或中专( ) 初中( ) 小学( ) 文盲( )

是否吸烟:是( ) 每天1包以上( ) 每天半包至1包( ) 每天半包以下( )

否( )

个人爱好:

既往史:

二、 劳动者的职业史

用人单位名称 从事工种 工作岗位 起始时间 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名称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三、职业危害接触史

职业危害作业工种 职业危害工作岗位 检测时间 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名称及浓度

有害因素名称 twa(stel/mac) 有害因素名称 twa(stel/mac) 有害因素名称 twa(stel/mac) 有害因素名称 twa(stel/mac)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xx岗位规程

大分类 中分类 小分类 活页号

总则 岗位危险源及安全注意事项 岗位安全注意事项(通用篇)

编制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修改状态

1.0

xx作业区岗位

紧急电话:救护 120 移动电话: 急救点

火警 119 接应点

煤防

消防增压

1 法律法规: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厂部和分厂相关管理文件规定,认真履行作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2 劳动防护:

2.1 进入厂房必须在安全通道内通行,上下楼梯应手扶栏杆防止滑跌。

2.2 进入厂房必须将劳防用品穿戴整齐,安全帽帽扣扣紧,阻燃服扣好扣子,浇注作业时裤管放在皮靴外面。

2.3 在烧氧、测温、取样、判渣、添加覆盖剂、钢包事故旋转等情况下,必须戴上面罩,防止身体被飞溅钢水灼伤、烫伤。(1992年10月27日陈某因大包回转台锁定不好被钢水烫伤)

2.4注意避让过跨台车、中间包车、引锭杆车,不要站到行车、吊车的吊物下及附近。

2.5在检查中间包预热设备或预热中的中间包时,必须带有效的煤气检测器,以防煤气泄漏

导致中毒事故的发生。

2.6使用氧气、煤气、氩气、天然气、压缩空气等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按《危险化学品

作业卡》要求使用危险化学品。

2.7浇钢区域属于分厂钢包、中间包作业高危区域,各岗位员工必须贯彻执行连铸一分厂《高危区域安全管理办法》,生产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域。

2.8 本岗位安全规程对作业中辨识的危险源进行过程危害控制,以达到控制危害因素,保障

员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员工必须认真、主动接受安全教育。按时、按期参加各类安全活动、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在其它部门相类似岗位发生事故后,本作业区必须立即进行本岗位的对照,是否还存在未辨识的危险源,并进行危险源辩识、评价与控制。

2.9浇注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粉尘、高温、噪声、co等危害因素,浇注作业时必须戴防尘口罩、耳塞。经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部门确认不适合本岗位的职业禁忌症人员应调离本岗位作业。

2.10遵守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使用砂轮机、电钻等移动或可携带式电动工具时,检查有效期、合格使用证并必须接好接地线。

3行为规范:

3.1 注意交通安全,上下班途中,骑摩托车、助动车、自行车者要遵守交通法规,过道口时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人身安全,因公出差人员必须遵守“连铸一分厂出差管理制度”。

3.2 禁止在操作盘面上和电气控制箱内放置茶杯及各类杂物。

3.3 保持作业现场环境整洁,工器具葙内工器具分类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各类书籍、报刊杂志,

3.4 操作盘面、电气箱柜严禁坐、压。

企业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办法(样例)

1总则

1.1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结合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续延分支机构。

1.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本办法中的名词定义

2.1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并符合国家《职业病目录》中公布的疾病。

2.2职业危害因素:指因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危害因素。

2.3职业禁忌: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2.4职业健康检查:指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所进行的医学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健康检查。

3职责分工

3.1职业卫生(健康)管理部门

3.1.1是集团公司职业卫生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公司有关要求。

3.1.2制订集团公司职业卫生工作方针、规划和管理制度。

3.1.3编制集团公司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1.4负责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部署、协调、监督、推进和考核等工作。

3.1.5协助行政部门调查处理职业危害事故。

3.2人力资源部门

负责监督、协调子公司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岗位信息和员工信息的维护。

3.3工会

对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民主监督,并对集团公司与职工之间就职业病防治等有关问题进行协调。

3.4各单位

3.4.1是职业病防治责任单位,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危害负责。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卫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及相关的操作规程。并对本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检查和考核。

3.4.2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及相关职业病防治工作费用预算,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并上报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进行审核、评价和验收。

3.4.3负责向供货商索取职业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产品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

3.4.4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负责接害岗位认定工作,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负责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治理,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确保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并建立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3.4.5负责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简称接害员工,含协力员工),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及应急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4.6负责接害员工的危害告知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并督促其做好相应防护,为其提供足量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3.4.7组织并开展对本单位的负责人和接害员工的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3.4.8负责安排职业病诊断、治疗和报告。按照健康检查结果,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进行复查、随访和诊疗;对职业禁忌的员工应调离原岗位。

3.4.9对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危害、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应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出。

3.4.10制订急性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协助集团公司和安监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调查和处理工作。

3.5接害员工

3.5.1学习和遵守集团公司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本岗位操作规程;自觉接受培训,掌握与岗位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

3.5.2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体防护用品;

3.5.3自觉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和复查;在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时,应向有关部门如实提供相关的资料。

4职业卫生管理业务流程(流程图略)。

5职业卫生管理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单位应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为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主管部门,并至少配备1-2名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5.1.2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单位应制订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计划,报集团公司安全保卫监督部备案,并按年度计划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5.2职业病前期预防

5.2.1对本单位可能涉及职业危害因素建设项目,负责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并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在可行性论证阶段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竣工验收阶段的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项目申报资料。

5.2.2作业场所的生产布局、卫生设施及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防护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职业卫生要求;使用高毒物品作业项目单位,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当设置警示标识与报警设施、现场急救用品、冲淋设备,配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避险区。

5.2.3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不得承接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

5.3作业过程的职业病预防

5.3.1对本单位生产工艺流程、作业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辨识、汇总,并进行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岗位认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5.3.2编制本单位(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

5.3.3定期开展对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评价。

5.3.4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和对人体的影响途径等特点,为接害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建立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5.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

5.4.1各单位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建立台帐,记录其运行、使用和维护状况;已投入使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设备同步运行、同步维修,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5.4.2各单位在生产设备检修完毕后,必须及时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复位;原有职业病防护设施需改进或调换时,在新的防护设施投入使用前,不得停用或拆除。

5.4.3各单位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技术控制效果进行检测,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5.5健康监护

5.5.1按国家卫生部门规定,各单位组织接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健康检查必须由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5.5.2对健康检查中发现患有与职业危害有关疾患的职工,应及时安排复查;对必须进行离岗后医学随访或需应急健康检查的接害岗位员工,应根据卫生机构的要求组织安排。

5.5.3应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受检者本人;对被诊断为职业禁忌的员工,应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5.6职业病管理

5.6.1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除须抢救的患者外,必须到有相应职业病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

5.6.2建立健全职业病患者的相关档案,职业病患者调离本单位,其职业病相关病史档案应移交新单位。

5.7职业危害事故处置

5.7.1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按集团公司《灾害与事故快报管理办法》及时上报,对发生急性职业病伤害事故的应组织现场急救,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5.7.2发生急性中毒事故,按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卫生局《关于受理用人单位发生急性中毒事故事项的通知》(沪安监管监二〔2005〕105号)规定处理。

5.8职业卫生教育

5.8.1职业卫生教育对象系接害单位各级责任者、管理者、接害员工,包括就业(上岗)前、在岗定期和特殊职业卫生教育。

5.8.2就业前(上岗)教育:上岗前培训可与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结合,员工经培训后,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内容主要为职业卫生法规的一般常识、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细则与本岗位操作规程、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知识等。

5.8.3在岗期教育:在岗期间培训可与班组学习相结合;主要内容为本单位(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种类、理化特性,源点产生原因、环境污染程度,防护设施原理及运用、符合卫生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选用,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内容。

5.8.4特殊教育:特殊(高毒、高危险)岗位和职业病人应视不同情况接受相应的岗位职业卫生知识;岗位卫生保健与应急救援知识等内容。

6考核

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及本管理办法的行为,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附则

7.1本办法由公司xx部门负责解释。

7.2本办法自实施之日起生效。

拟稿:xxx 日期:xx年x月x日

审核:xxx 日期: xx年x月 x日

批准:xxx 日期: xx年x月 x日

职业健康安全防尘宣传标语

篇一: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宣传

几种常见职业病防治知识

一、尘肺病知识

1、什么是尘肺病?

尘肺病是由于在生产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肺纤维化就是肺间质的纤维组织过度增长,进而破坏正常肺组织,使肺的弹性降低,影响肺的正常呼吸功能。

2、我国法定的尘肺病有哪些?

尘肺病是对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肺纤维化疾病的统称,我国法定职业病目录中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电墨尘肺、碳墨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以及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等十三种。

3、尘肺病有哪些临床表现?

尘肺病无特异的临床表现,其临床表现多与合并症有关。尘肺病早期矽肺没有明显自觉症状,或者只有很轻微的自觉症状,往往是通过职业健康检查时才会发现。

但随着疾病的进展,特别是晚期的矽肺病人,就会出现或轻或重以呼吸系统为主的自觉症状。病人常见的首发症状是气短。病情较轻

的,往往在从事重体力劳动或爬山时感到气短,稍微休息一会儿,就能好转。再严重一点的,做一些轻体力劳动,走上坡路或上楼梯时有明显气短。

病情严重或有并发症时,由于呼吸和循环功能受到明显损害,会出现胸闷、气短,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还可以有咯血、无力、消瘦、失眠、食欲减退等。如果有发热,肝大和浮肿,则可能并发了别的疾病。

4、如何预防尘肺病?

尘肺病预防的关键在于最大限度防止有害粉尘的吸入,只要措施得当,尘肺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那么,有哪些预防措施呢?我国针对防尘降尘制定了“革、水、密、风、护、管、教、查”八字方针,大致内容可分为两个方面:技术措施用工程技术措施消除或降低粉尘危害,是预防尘肺病最根本的措施。

卫生保健措施①接尘工人健康监护:包括上岗前体检、岗中的定期健康检查和离岗时体检,对于接尘工龄较长的工人还要按规定做离岗后的随访检查。 ②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佩戴防尘护具,如防尘安全帽、防尘口罩、送风头盔、送风口罩等,讲究个人卫生,勤换工作服,勤洗澡。

5、哪些行业及工种易患尘肺病?

矿山开采:各种金属矿山的开采,煤矿的掘进和采煤以及其它金属矿山的开采,是产生尘肺的主要作业环境,主要作业工种是凿岩、爆破、支柱、运输;

金属冶炼:含金属矿石的粉碎、筛分和运输;

机械制造业:铸造配砂、造型,铸件的清砂、喷砂以及电焊作业; 建材行业:如耐火材料、玻璃、水泥、石料生产中的开采、破碎、碾磨、筛选、拌料等;石棉的开采、运输和纺织;

公路、铁路、水利建设中的开凿隧道、爆破等。

6、如何选用防尘口罩(面罩),多长时间需要更换?

防尘口罩的选用要注意三点:第一是口罩要能有效的阻止粉尘进入呼吸道。一个有效的防尘口罩必须是能防止微细粉尘,尤其是对5 微米以下的呼粉尘进入呼吸道,也就是必须是国家认可的“防尘口罩”。必须指出的是一般的纱布口罩是没有防尘作用的。第二是适合性,就是口罩要和脸型相适应,最大限度的保证空气不会从口罩和面部的缝隙不经过口罩的过滤进入呼吸道,要按使用说明正确佩戴。第三是佩戴舒适,主要是又要能有效的阻止粉尘,又要使戴上口罩后呼吸不费力,重量要轻,佩带卫生,保养方便。

防尘口罩戴的时间长了就会降低或失去防尘效果,因此必须定期按照口罩使用说明更换。使用中要防止挤压变形、污染进水,仔细保养。

7、怀疑自己可能得了尘肺病,该到哪里去诊断、就医?

怀疑自己得了尘肺病,应先到原工作单位取得职业史相关证明材料,再到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该医疗卫生机构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体可以向当地卫生部门进行咨询。

8、得了尘肺病怎么办?

尘肺病的纤维化是不可逆的病变,目前还没有一种根治的办法。因此,已经诊断为尘肺病者,首先要立即调离粉尘作业,适当安排好工作或休养;其二,开展健身疗法,坚持体育锻炼、加强营养,以提高身体抵抗力;其三,重视心理治疗,帮助病人消除恐惧心理及麻痹大意思想;四是积极治疗合并症与并发症。

二、电焊工的职业危害与防护

在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电焊作业几乎涉及到所有的工业领域,电焊工的数量急剧上升,电焊中的职业危害也日趋突出。特种作业的电焊,其主要职业危害是粉尘、有毒气体、高温、电弧光、高频电磁场等。

1、电焊作业中的主要危害:

金属烟尘的危害,电焊烟尘的成分因使用焊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焊条由焊芯和药皮组成。焊芯除含有大量的铁外,还有碳、锰、硅、铬、镍、硫和磷等;药皮内材料主要由大理石、荧石、金红石、纯咸、水玻璃、锰铁等组成。焊接时,电弧放电产生4000℃一6000℃高温,在熔化焊条和焊件的同时,产生了大量的烟尘,其成分主要为氧化铁、氧化锰、二氧化硅、硅酸盐等,烟尘粒弥

漫于作业环境中,极易被吸入肺内。长期吸入则会造成肺组织纤维性病变,即称为电焊工尘肺,而且常伴随锰中毒、氟中毒和金属烟雾热等并发病。

有毒气体的危害,在焊接电弧所产生的高温和强紫外线作用下,弧区周围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如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 电弧光辐射的危害,焊接产生的电弧光主要包括红外线、可见光和紫外线。其中紫外线主要通过光化学作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它损伤眼睛及裸露的皮肤,引起角膜结膜炎(电光性眼炎)和皮肤胆红斑症。

二、电焊作业职业危害的防护

提高焊接技术,改进焊接工艺和材料。通过提高焊接技术,使焊接操作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人与焊接环境相隔离,从根本上消除电焊作业对人体的危害。由于电焊产生的危害大多与焊条药皮成份有关,所以通过改进焊条材料,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电焊条,也是降低焊接危害的有效措施之一。

改善作业场所的通风状况.通风方式可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其中机械通风是依靠风机产生的压力来换气,除尘、排毒效果较好,因而在自然通风较差的室内,封闭的容器内进行焊接时,必须有机械通风措施。

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加强个人防护,可以防止焊接时产生的有毒气体和粉尘的危害。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眼镜、面罩、口罩、手套,穿白色防护服、绝缘鞋,决不能穿短袖衣或卷起袖子,

篇二:职业健康宣传知识

预防粉尘危害的三个措施

防尘对策需要对工艺、工艺设备、物料、操作条件、劳动卫生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技术措施进行优化组合,采取综合对策。综合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组织管理措施和卫生保健措施。技术措施是关键,是控制、消除粉尘污染源的根本措施,组织管理措施是技术措施的保障,卫生保健措施是辅助措施。防尘综合措施主要包括:宣传教育、技术革新、湿法防护、密闭尘源、通风除尘、个体防护、维护管理、监督检查。

1、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是防止粉尘危害的中心措施,主要在于治理不符合防尘要求的产尘作业和操作,目的是消灭或减少生产性粉尘的产生、逸散,以及尽可能降低作业环境粉尘浓度。

l)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是消除粉尘危害的根本途径。应从生产工艺设计、设备选择,以及产尘机械在出厂前就应有达到防尘要求的设备等各个环节作起。

2)湿式作业是一种经济易行的防止粉尘飞扬的有效措施。凡是可以湿式生产的作业均可使用。例如,矿山的湿式凿岩、冲刷巷道、净化进风等,石英、矿石等的湿式粉碎或喷雾洒水,玻璃陶瓷业的湿式拌料,铸造业的湿砂造型、湿式开箱清砂、化学清砂等。

3)密闭、吸风、除尘,对不能采取湿式作业的产尘岗位,应采用密闭吸风除尘方法。凡是能产生粉尘的设备均应尽可能密闭,并用局部机械吸风,使密闭设备内保持一定的负压,防止粉尘外逸。抽出的含尘空气必须经过除尘净化处理,才能排出,避免污染大气。

2、卫生保健措施

预防粉尘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第一步措施是消灭或减少发生源,这是最根本的措施。其次是降低空气中粉尘的浓度。最后是减少粉尘进入人体

的机会,以及减轻粉尘的危害。卫生保健措施属于预防中的最后一个环节,虽然属于辅助措施,但仍占有重要地位。

1)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对受到条件限制一时粉尘浓度达不到允许浓度标准的作业,佩带合适的防尘口罩就成为重要措施。防尘口罩要滤尘率、透气率高,重量轻,不影响工人视野及操作。开展体育锻炼,注意营养.对增程体质,提高抵抗力具有一定意义。此外应注意个人卫生习惯,不吸烟.遵守防尘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未佩带防尘口罩不上岗操作的制度。

2)就业前及定期体检,对新从事粉尘作业工人,必须进行健康检查,目的主要是发现粉尘作业就业禁忌症及作为健康资料。定期体检的目的在于早期发现粉尘对健康的损害,发现有不宜从事粉尘作业的疾病时,及时调离。

3)保护尘肺患者能得到合适的安排,享受国家政策允许的应有待遇,对其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妥善安置。

3、组织措施

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职业健康宣传工作。

防暑降温的措施

1.技术措施

1)合理设计工艺流程:合理设计工艺流程,改进生产设备和操作方法是改善高温作业劳动条件的根本措施。

2)隔热:隔热是防止辐射的重要措施。可以利用水或导热系数小的材料进行隔热,其中尤以水的隔热效果最好,水的比热大,能最大限度地吸收辐射热。

3)通风降温:①自然通风:任何房屋均可通过门窗、缝隙进行自然通风换气,高温车间仅仅靠这种方式是不够的,热量大、热源分散的高温车间,每小时需换气30~50次以上,才能使余热及时排除,此时必须把进风

口和排风口配置合理,充分利用热压和风压的综合作用,使自然通风发挥最大的效能。②机械通风:在自然通风不能满足降温的需要或生产上要求车间内保持一定温湿度时,可采用机械通风。

2.保健措施

1)供给饮料和补充营养:高温作业应当补充与出汗相当的水分和盐分。补充水分和盐分的最好办法是供给含盐的饮料,一般每天供水3~5L,盐20g左右

2)个人防护:高温作业的工人工作服,应以耐热、传导系数小而透气性能好的织物制成。防止热辐射,可用白帆布或铝箔制的工作服。

3)加强医疗预防工作:对高温作业的工人应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的体格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症。

3.组织措施:加强领导,改善管理,严格遵守有关的高温作业卫生标准搞好本单位防暑降温工作。

预防噪音危害的措施

1.控制噪声源:根据具体的情况采取技术措施,控制或消除噪声源,是从根本上解决噪声危害的一种方法。

2.控制噪声的传播:在噪声传播中,应用吸声和消声技术,可获得较好的效果。

吸声是减轻噪声强度的重要措施,用吸声材料装饰在车间的内表面,如在墙壁或屋顶或在工作场所内悬挂吸声体,吸收辐射或反射的声能,可以使噪声的强度减低。

消声是降低动力性噪声的主要措施,用于风道和排气管,常用的有阻性消声器和抗性消声器,两者联合使用消声效果更好。在某些情况下,还可以利用一定的材料和装置,将声源或需要安静的场所封闭在一个较小的空间中,使其与周围环境隔绝起来,即隔声,如隔声室、隔声罩等。为了

防止通过固体传播噪声,在建筑施工中将机器或振动体的基础与地板、墙壁联合处设置隔振或减振装置,也可以起到降低噪声的效果。

3.个人防护: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是保护听觉器官的一项有效措施。如耳塞、耳罩、帽盔等等。

4.健康监护:按照国家要求,对劳动者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特别是听觉器官的检查及时发现禁忌症。

5.合理安排劳动和作息:噪声作业应避免加班或连续工作时间过长,尽可能地缩短接触时间。

从业人员八大权利和三项义务

八大权利:

①知情权: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②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③批评、检举、控告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④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⑤紧急避险权,即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⑥赔偿请求权,即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⑦获得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⑧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三项义务:

①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②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即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③危险告知义务,即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劳动者应如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 劳动者首先应自觉接受用人单位有关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车间工作岗位的有害因素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 劳动者在就业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了解自己是否存在所从事的职业的禁忌症。患有明显呼吸、心血管系统疾病的劳动者,不宜从事接触刺激性气体和粉尘的作业;患有明显神经、精神系统疾病的劳动者,不宜从事接触主要损害神经系统的毒物作业,如金属、类金属、有机溶剂、有机磷农药等。劳动者就业后必须定期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以便早期发现职业病损害,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3) 劳动者必须学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措施是职业病预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预防措施,它可以防御职业病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常用的个人防护用品有防尘(毒)口罩、防护面罩、防护服等。

篇三:职业卫生宣传资料

● 劳动者依法享有哪些职业卫生权利?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 用人单位的责任有哪些?

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 什么是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些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毒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化学因素包括金属、类金属如铅、汞、锰、铬、砷等;刺激性、窒息性气体如光气、氯气、氨气、硫化氢、一氧化碳、氰化氢等;有机溶剂及高分子化合物;各种农药;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包括噪声、振动、高温、微波、高频、电离辐射等;生物因素包括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 什么是职业病什么是职业性多发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引起的疾病。

职业性多发病是指该病发生与职业有关,但职业病危害因素不是该病发生的直接原因,只是导致该病发生的许多因素之一,或仅使己有的疾病加重,如矿工易患消化性溃疡等。

● 法定职业病及其范围是什么?

法定职业病是指国家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职业病。由于社会制度、经

济条件、诊断技术普及程度的不同,各个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围和病种也不同。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条件、诊断技术水平,2002年卫生部公布了新的法定职业病目录,共计十大类115种。包括尘肺13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

● 职业病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职业病的主要特点是(一)病因明确:其病因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二)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数是化学因素或物理因素,通常接触量是可以检测的,而且接触量超过一定限度时才能使人得病;(三)在接触同样职业性危害的人群中,常常有一定人数发病,很少出现个别病人;(四)早期发现,合理治疗,较易恢复,发现愈晚,疗效愈差,而且不少职业病目前还没有特效的治疗方法。

● 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该如何处理

医疗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告知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签定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有什么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费用、伤残及丧失劳动能力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社会保险职业病病人的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 生产性粉尘的危害与防治

生产性粉尘是指在人们生产活动中产生的、能够长时间漂浮在空气中的固体颗粒。长期吸入粉尘可引起肺组织弥漫性、进行性纤维组织增生,最终导致尘肺病。石棉粉尘可引起支气管肺癌和间皮瘤,放射性矿物粉尘可致肺癌,矽尘、镍尘等也与肺癌高发有关。不少有机粉尘可引起支气管哮喘。

尘肺病人的临床表现为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等呼吸系统症状为主,此外尚有喘息、咯血以及某些全身症状。一旦确诊为尘肺病人,应及时调离粉尘作业,并根据病情需要进行综合治疗积极预防治疗肺结核及其他并发症,以期减轻症状,延缓病情进展,延长病人寿命,提高病人生活质量。

预防和控制尘肺病须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我国数十年防尘工作总结的“革、水、密、风、护、管、教、查”八字方针,是行之有效、综合治理的宝贵经验。八字方针的具体含义即是—革:技术革新;水:湿式作业;密:密闭粉尘源;风:通风除尘;护:个体防护;管:加强管理;教:宣传教育;查:定期检查。

有没有关于职业病的一些常识,粉尘可引起的职来病及预防

法定的尘肺病

1.什么是尘肺病?我国法定的尘肺病有哪些?

尘肺病是在职业活动中由于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我国《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病有13种: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矽肺和煤工尘肺是我国目前发病人数最多的尘肺病。

2.我国发病人数最多的尘肺病是哪几种?

我国以往的职业病专项调查数据和十几年来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报告数据都表明,矽肺和煤工尘肺一直是我国最主要的尘肺病,两者占报告尘肺病例总数的90%左右。

3.接触粉尘的职业及工种主要有哪些?

粉尘是我国目前最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尘肺病也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可以说工业生产过程中粉尘是随时随处都存在的,主要的职业及工种是:

(1)金属矿山及非金属矿山开采:是最严重的粉尘危害行业。在金属或非金属矿山接触粉尘最多的工种是凿岩工、放炮工、支柱工、运输工等,在煤矿主要是掘进工、采煤工、搬运工等。

(2)机械制造:机械制造业首先是制造金属铸件主要接触粉尘的工种包括配砂、混砂、成型以及铸件的打箱、清砂等。

(3)冶炼:金属冶炼中矿石的粉碎、烧结、选矿等,可产生大量的粉尘,冶炼工人广泛分布在钢铁冶炼和其它金属冶炼业中。

(4)建筑材料:耐火材料、玻璃、水泥制造业,石料的开采、加工、粉碎、过筛以及陶瓷中原料的混配、成型、烧炉、出炉和搪瓷工业。主要接触二氧化硅粉尘和硅酸盐粉尘。

(5)筑路业:包括铁道、公路修建中的隧道开凿及铺路。

(6)水电业:水利电力行业中的隧道开凿、地下电站建设。

(7)其他:如石碑、石磨加工、制作等。

4.棉纱口罩是否能起到防尘作用?

国家经贸委2000年印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明确要求,“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因为,一般的棉纱口罩只能挡住部分粉尘,其阻尘原理是机械式过滤,也就是当粉尘冲撞到纱布时,经过—层层的阻隔,将一些大颗粒粉尘阻隔在沙布中。但是,对一些微细粉尘,尤其是小于5微米的粉尘,就会从纱布的网眼中穿过去,进入呼吸系统,而5微米以下粉尘能直接入肺泡,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影响最大,多戴几层也不会增强防护效果。因此,棉纱口罩无法起到防尘作用。

5.尘肺病人有哪些临床表现?

尘肺病人的临床表现主要有咳嗽、咯痰、胸痛、呼吸困难四大症状,此外一些病人可有喘息、咯血以及某些全身症状。

早期尘肺病人咳嗽不明显,但随着病程的进展,咳嗽可明显加重。特别是合并慢性支气管炎或合并肺部感染者,咳嗽可非常严重。吸烟病人咳嗽较不吸烟者明显。

尘肺病人即使在咳嗽很少的情况下,也会有咯痰。煤工尘肺病人痰多为黑色,其中可明显的看到有煤尘颗粒。如合并肺内感染及慢性支气管炎,痰量则明显增多,痰呈黄色粘稠状或块状,常不易咳出。

几乎每个尘肺病人或轻或重有胸痛,其中可能以矽肺和石棉肺病人更多见。胸痛的部位不固定,多为局限性;疼痛性质多不严重,一般为隐痛,胀痛、针刺样痛等。

呼吸困难是和病情的严重程度相关。肺部合并症的发生可明显加重呼吸困难的程度和发展速度,并可累及心脏,发生肺源性心脏病。

6.从事粉尘作业的工作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哪些项目?

粉尘作业工人职业健康检查有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后的医学随访四种。不同的健康检查体检项目有所不同,总的来说,除职业史、症状的询问以及内科常规检查外,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都需要进行后前位X射线高仟伏胸片、心电图、肺功能的检查,离岗后的医学随访只需要拍摄后前位X射线高仟伏胸片。具体的检查项目和周期可以从我国的《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中查到。

7.尘肺病可以根治吗?尘肺病可以预防吗?

尘肺病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药及根治办法。主要是综合治疗,即在用药治疗的同时积极对症治疗,预防并发症,增强营养,生活规律化,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我国多年来研究的一些矽肺治疗药物,在临床试用中观察到可以减轻症状、延缓病情进展,但确切疗效尚有待继续观察和评估。

尘肺病预防的关键在于最大限度防止有害粉尘的吸入,只要措施得当,尘肺病是完全可以预防的。

炼油厂安全知识

安全基础知识

1. 临时用火作业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电焊、气焊、钎焊、塑料焊等焊接及切割作业;

2)电热处理、电钻、砂轮、热煨管和风镐等临时用电作业;

3)喷灯、火炉、电炉、喷砂、熬沥青、炒沙子和黑色金属撞击等明火作业;

4)机动车进入正在生产的炼化装置、在生产区域内设置自带动力源的发电机和自带动力源的空气压缩机。

2.日常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

(2)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教育。

(3)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

(4)事故案例的学习与事故预案的演练。

(5)消防、气防知识教育。

(6)危险化学品及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4、常见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

触电事故主要原因有:电气线路、设备检修中措施不落实;电气线路、设备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非电工任意处理电气事务;接线错误;移动长、高金属物体触碰高压缉;在高位作业(天车、塔、架、梯等)误碰带电体或误送电触电并坠落;操作漏电的机器设备或使用漏电电动工具(包括设备、工具元接地、接零保护措施);设备、工具己有的保护线中断:电钻等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松动;水泥搅拌机等机械的电机受潮;打穷机等机械的电源线磨损;浴室电源线受潮;带电源移动设备时因损坏电源绝缘;电焊作业者穿背心、短裤、不穿绝缘鞋、汗水浸透手套、焊钳误碰自身;湿手操作机器按钮等;因暴风雨、雷击等自然灾害导致;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不善导致;人蛮干行为导致(包括盲目闯入电气设备遮栏内、搭棚、架等作业中,用铁丝将电源线与构件绑在一起、遇损坏落地电线用手拣拿等)。

5、干粉灭火剂适用于扑救哪些物质的火灾?

主要适用于扑救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和电气火灾,有的还适用于扑救木材、轻金属和碱金属火灾。

6、二氧化碳灭火剂主要适用于扑救哪些物质的火灾?

主要适用于扑救电器、精密仪器、贵重生产设备、图书档案火灾以及-些不可用水扑救的物质的火灾。

7、常见物体打击事故主要有哪几类?

常见物体打击事故主要有以下六类:1)在高空作业中,由工具零件、砖瓦、术块等物从高处掉落伤人;2)人为乱扔废物、物伤人;引起重吊装、拆装、拆模时,物料掉落伤人;4)设备带病运行,设备中物体飞出伤人;5)设备运转中,违章操作,用铁棍捅卡料,铁棍飞弹出伤人;6)压力容器爆炸的飞出物伤人;7)放炮作业中乱石伤人等。

8、特种作业人员指哪些人员?

(1)电工作业;(2)锅炉司炉;(3)压力容器操作;(4)起重机械作业;(5)爆破作业(6)金属焊接(气割)作业;(7)机动车驾驶;(8)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9、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点火源有哪几种?

一般情况下有下列八种点火源:明火、自然、高温表面、辐射热、冲击和磨擦、绝热压缩、电火花、静电火花。

10、班后防火“五不走”的内容是什么?

(1)交接班不交待清楚不走;(2)用火设备火源不熄灭不走;(3)用电设备不拉闸不走;(4)可燃物不清理干净不走;(5)发现险情不报告、不处理好不走。

11、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1)设计上的不足;(2)设备上的缺陷;(3)操作上的错误;(4)管理上的漏洞;(5)不遵守劳动纪律。

12、常用的防毒面具有哪些?

(1)简易防毒面具;(2)橡胶防毒口罩;(3)过滤式防毒面具;(4)二小时氧气呼吸器;(5)化学生氧式防毒面具自吸式长管防毒面具;(6)送风式长管防毒面具。

13、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较多的地方有哪些?

(1)脱水、排污;(2)油罐检尺;(3)采样;(4)清污、油罐清洗;(5)回收污油;(6)进入废水井;(7)误入毒区;(8)抢救他人。

14、在易燃易爆场所检修应注意什么?

进入地沟或容器进行施工、检修时,应先检查清楚其中有无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并经分析合格、配备足够的照明方可进入。作业时,应有三人以上同时作业并设专人监护。地沟或容器内外应保持密切联系,防止中毒、爆炸事故发生。

15、对操作有旋转的机械设备人员穿戴的工作服有何要求?

工作服要三紧(袖口、领口、下摆)。不许戴手套、围巾、不许穿凉鞋、高跟鞋。女工长发和发辫不准露出帽外。

静电和雷电防护及接地常识

一、 静电的产生及危害

静电是指绝缘物质上携带的相对静止的电荷,它是由不同物体接

触摩擦时在物质间发生了电子转移而形成的带电现象。

随着炼油工业的不断发展,我们逐渐认识到静电的危害,认识到炼油工业技术不能随意越过静电所加给的各种限制。静电之所以能够造成危害,主要由于它能聚集在物体表面上而达到很高的电位,并发生静电放电。静电放电有三种形式,⑴电晕放电,⑵刷形放电,⑶火化放电。

爆炸和火灾是静电危害中最为严重的危害。静电电量虽然不大,但因其电压很高而容易发生火花放电。若静电火花放电能量等于或超过易燃易爆物质的最小静电点能量时,就可能引起燃烧爆炸事故。

二、 防止静电危害的措施

预防静电放电引起易燃易爆物质发生事故是炼油企业安全技术

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防止静电产生事故,主要在于防止静电的产生和及时消除已产生的静电,使静电不致过多积累。

(一) 控制物料尽量少产生静电,可采取如下措施

1. 限制流速

2. 控制装卸方式

3. 防止不同油品相混和油中掺水夹气

(二) 消除静电的方法中,主要是防静电接地法。就是将生产设

备,工艺装置用导线连接起来,再接入接地装置。

(三)电气保护接地

电气保护接地就是将电机开关设备,照明灯具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用导线与接地装置做可靠的电气连接。

根据GBJ8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第3.0.1条,电力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除另有规定者外,应接地或接零:

①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及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底座和外壳。

②电力设备传动装置。

③房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架构和钢筋混凝土架构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④交、直流电力电缆接线盒、终端盒的外壳和电缆的外皮,穿线的钢管等。

⑤控制电缆的外皮。

16、用火作业时车间安全员的职责?

负责对特殊工种资质的审查,负责分析报告单数据的确认和填写,负责动火作业票的管理,检查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

17、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的点火源有哪几种?

一般情况下有下列八种点火源:明火、自然、高温表面、辐射热、冲击和磨擦、绝热压缩、电火花、静电火花。

18、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1)设计上的不足;(2)设备上的缺陷;(3)操作上的错误;(4)管理上的漏洞;(5)不遵守劳动纪律。

19、何谓本质安全?

不是从外部采取附加的安全装置和设施,而是依靠自身的安全设计,进行本质方面的改善,即使发生故障或误操作,设备和系统仍能保证安全。

20、在易燃易爆场所检修应注意什么?

进入地沟或容器进行施工、检修时,应先检查清楚其中有无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并经分析合格、配备足够的照明方可进入。作业时,应有三人以上同时作业并设专人监护。地沟或容器内外应保持密切联系,防止中毒、爆炸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

入厂安全须知

l、未经准许、未接受安全教育者不准入厂。

2、车辆入厂须装阻火器、进生产区须办票。

3、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不准进行施工和作业。

4、不准乱动厂内任何设备、设施和化学品。

5、不准擅自排放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品。

6、不准私自带香烟火种、易燃易爆品入厂。

7、不准在易燃爆区使用手机等非防爆器具。

8、不准穿铁钉鞋和易起静电服装进易爆区。

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严禁在厂内吸烟,严禁私自携带香烟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

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票,在厂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爆炸危险场所。

4)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爆炸危险场所。

5)严禁用汽油等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爆炸危险场所。

7)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其它化学危险品。

8)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内使用非防爆设备、器材、工具。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没施。

10)严禁损坏厂内各类防火防爆设施。

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1)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上岗操作

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区域

3)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现场。

4)未办理高处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

5)未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严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6)未办理维修作业票,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阀门等设备。

7)未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电气施工作业。

8)未办理施工破土作业票,严禁破土施工。

9)严禁使用防护装置不完好的设备。

10)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防止硫化氢中毒十条规定

第一条 生产操作、检维修及有关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有关硫化氢中毒及救护知识的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第二条 各单位要摸清硫化氢的分布情况,作出硫化氢平面分布图,并在危险作业点设置警示牌。

第三条 根据生产岗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特点,配备完善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落实到岗位责任制中,切实加强管理。

第四条 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加快工艺技术的革新改造,实现密闭化生产,使装置区或生产作业环境硫化氢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 对生产过程中的介质和作业环境中的硫化氢含量,要定期组织测定和评价。因物料改变、装置改造或操作条件发生变化致使硫化氢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时,主管部门要采取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车间、班组、岗位,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第六条 有可能泄漏硫化氢构成中毒危险的装置或区域,要安装检测报警器。

第七条 甲、乙类油罐进油、出油、调合时,禁止进行采样、检尺、测温(罐壁固定测温除外)、更换、拆检安全附件等罐顶作业。罐内液面静止30分钟后,方可进行上述作业。

第八条 对粗汽油罐、轻质污油罐及含酸性气等介质的设备从事采样、检尺、脱水、堵漏、检修等作业时,要佩戴适用的防毒器具,应有两人同时到现场,站在上风向,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第九条 在硫化氢污染区佩戴特种防护用品作业时,在未脱离危险区域前严禁摘下防护用品,以防中毒。

第十条 从事硫化氢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岗位人员,要按要求转换工作岗位。

防止静电危害十条规定

1. 严格按规定的流速输送易燃易爆介质,不准用压缩空气调和、搅拌。

2. 易燃、易爆流体在输送停止后,须按规定静止一定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采样等作业。

3. 对易燃、易爆流体贮罐进行测温、采样,不准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材质的器具。

4. 不准从罐上部收油,油槽车应采用鹤管液下装车,严禁在装置或罐区灌装油品。

5. 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易燃、易爆区,尤其不得在该区穿、脱衣服或用化纤织物擦试设备。

 6. 容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环境,其湿度必须控制在规定界限以内。

7. 易燃易爆区、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装置,必须做好设备防静电接地;混凝土地面、橡胶地板等导电性要符合规定。

8. 化纤和粉体物料的输送和包装,必须采取消除静电或泄出静电措施;易产生静电的装置设备必须设静电消除器。

9. 防静电措施和设备,要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并建卡登记存档。

10. 新产品、设备、工艺和原材料的投用,必须对静电情况做出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消除静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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